2014-15 Canada-China Business Forum Magazine | Page 60

法律 夏仍未得解决) 以往的记录都本着以相当快捷 , 的方式进行出售。 简单来说,根据加拿大破产制 度, 具有持续经营价值的资产往往可相当快捷 地 “转换为金钱” 各利益相关方,随后可能会对 。 最大可能的资金池展开争夺, 买方则能够确保 成交之后不会被收购的企业 “拖回” 破产状态, 买方可继续经营被收购的企业。 即使在非常复 杂或 “混乱” 的情况下, 也可使用有强制性的 “归属令” 转让明确的所有权。 法律 《公司债权人安排法》 程序 《公司债权人安排法》 “CCAA” 大致相 或 — 当于 《美国破产法》 的第11章,不过, 两者之间存在 着重要的差异。 CCAA通常由大型/债务人公司使 用,这一程序经常被用作出售大型企业的结构。 笔 者曾参与过Opti CCAA一案,例如: 在该案中, 中 国最大的海洋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商 - 中国海洋石 油有限公司, 其某下属公司以20余亿加元收购了 加拿大油砂公司Opti Canada的股份和资 产。 Opti CCAA一案结合了 《加拿大商业公司法》 项下的安排计划。 笔者无法在本文中详尽论述复杂破产案中 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和加拿大处理这些考虑因 素的方式, 笔者谨对加拿大屡屡发生的主要破 产程序作以下简要介绍。 破产管理 《破产法》 “BIA” 项下的破产大致相当于 ( ) 《美国破产法》 项下第7章清算程序, 不过,两者之 间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。 BIA还规定了重组程序, 有时候也通过BIA程序出售处于活动或非活动状 态的企业。 不管是通过破产管理, CCAA程序还 是BIA程序进行企业出售, 典型的加拿大企业出售 程序有以下特点: 大部分破产管理如今是在法院监督下进 行, 不过, 有时仍能看到私人破产管理。 一般来 说,当债务人在与主要担保贷款人的贷款安排中 发生违约且该担保贷款人想要尽快变卖资产